关于举办“微时代 新机遇”首届湖南律师与微博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湖南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2-12-13 浏览量:272

湘律协通知〔2012〕48号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律师事务所:

“转发改变中国、关注就是力量”,微博作为一种集信息公开、即时互动、流程透明于一体的新媒体,目前已成为人气高涨、观点多元、传播有效的互联网话语场。微时代,律师如何在微博上恪守职业道德,体现专业素养,塑造个人品牌和树立行业形象?如何利用微博公共平台评价干预社会生活,提供多样化高水平公益法律服务,推动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

为总结交流经验,促进行业自律,由湖南省律师协会主办、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和新浪湖南联合承办的“微时代新机遇”首届湖南律师与微博交流会定于12月16日在长沙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律师微博与社会管理创新

律师微博与社会公益

微博特质与律师素养

律师微博营销策略与方法

律师微博角色定位与品牌提升

微时代律师业的困惑与突破

二、邀请嘉宾

湖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崇民所主任   李德文

长沙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高级检察官 周礼文

YesMyLaw联合创始人、CEO           马  强

新浪湖南总经理                     涂坚毅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江  帆

湖南和润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  岳

湖南省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平凡

三、时间、地点

时间:12月16日(星期日)下午13:30

地点:湖南省省委招待所(八一路袁家岭湘汇大酒店旁)

四、参会人员

全省律师自愿报名参加,请有意参加的律师于12月15日14:00前编辑短信“律所+姓名+手机号码”至18613961543或在新浪微博上私信@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报名,并于12月16日下午13:10前在省委招待所签到。本次会议人数控制在150名以内,名额报满即终止报名。

联系人:黄  珍             联系电话:18613961543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