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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律师管理平台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1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829

各市州司法局律管科(处)、律协秘书处、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为确保湖南省律师管理平台顺利使用和功能作用全面发挥,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推行管理平台重要意义的认识

信息化管理具有精确度高、时效性强、边际成本较低等优点,是实现律师工作管理手段革新的重要载体,是律师管理工作大势所趋。我省律师管理平台设置了信息报送、数据统计、业务办理、执业监管等多种功能,是集办公、管理、服务一体化的综合平台,自41日起,管理平台已开设的所有事项将实行网上办理,将有力提高律师工作的效能,提升律师事务所自身规范管理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管能力。管理平台的应用,是对传统思维模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变革。各市州司法局律管科(处)、律协秘书处、省律协直属会员部要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推动市、县(区)司法局律师管理工作人员和广大律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规范管理、科学发展”的理念,推进管理平台的顺利使用。

二、督促律所开展内部培训,确保人人会使用

律师管理平台开通运行后,文件通知,查询统计,律所律师年度考核,律师执业许可、异动、暂停,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实习管理,律师党建等行政、行业管理工作将通过律师管理平台进行。因此,强化培训,确保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管理人员熟练操作,正确使用管理平台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培训采取分级培训模式,省厅、省律协培训律师事务所主任、行政人员及市州、县(区)律师工作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培训律师。今年1月份,省厅、省律协完成了第一轮对律师事务所主任、行政人员及市州、县(区)律师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市州司法局律管科(处)、律协秘书处、省律协直属会员部要切实督促所辖律师事务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工作,确保人人会使用。

即将开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度检查考核将通过管理平台进行,如果不会使用或使用不当,都将会影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的顺利进行。

三、全面完善基本信息,确保按期投入使用

律师事务所档案信息、所务工作信息,律师个人基本信息和档案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工作,是律师管理平台运行的基础。从目前信息的录入情况来看,存在个别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尚未加入管理平台,已录入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现象。各市州司法局律管科(处)、律协秘书处、省律协直属会员部要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完善信息,并做好新添加律师、奖惩等信息的审核工作。各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中除档案号、网址、不能手动添加的信息外,其它各项信息都必须完善,特别是要准确填写合伙人组成信息、律师事务所人数信息、执业证流水号,如果是市直所或省直所的,必须更改为“直属会员所”选项,否则影响年度检查考核流程。对所务工作中的“法律业务办理”信息,需补充填写自20131131日受理的案件序号、案件类型、名称,31日后受理的案件要同时填写案由。各律师要上传个人照片,全面录入基本信息、律师档案、业务特长、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信息,并认真核对法律资格证书编号及取得地点和时间,律师执业证号及取得时间、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信息完善工作要求310日前完成,对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暂缓2012年度考核。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同样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由省律协统一录入。

四、督促律师事务所科学运用管理平台进行管理

律师事务所管理作为律师管理的基础和落脚点,管理平台为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状况进行监管提供了有效途径,执业申请,律师年度考核、异动、暂停执业,律师业务登记,实习申请管理,律师党建等由律师事务所进行操作。各市州司法局律管科(处)、律协秘书处、省律协直属会员部要督促律师事务所认真研究,切实把运用管理平台同律师事务所管理结合起来,提升管理的实效。

律师业务(包括法律援助案件)通过管理平台进行登记备案,是督促律师事务所落实统一收案收费制度的必要途径,有利于律师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掌握全省律师业务的办理情况并进行分析统计,制定律师业务发展规划,促进律师业务拓展。律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律师的基本信息只有律师管理人员才有权查阅,其他部门和人员无法查阅,不会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各市州司法局律管科(处)、律协秘书处、省律协直属会员部要做好解释工作。

五、规范操作严守纪律,确保安全平稳运行

各用户在平台使用中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手册》和培训要求进行,一旦出现错误操作,应及时联系管理平台技术人员。各用户在获取账号后,要及时修改密码,防止无关人员获得。各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循赋予的管理权限,不得利用管理权限“发件箱”功能发送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信息。通过平台获取的律师事务所信息、律师和实习人员个人信息(年度考核公告信息除外)以及其它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更不得向社会公开,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有效应用是信息化管理的核心,各用户要养成每日登陆管理平台的习惯,确保不延误任何一个通知和待办事项。

对使用过程中所出现的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律师管理平台技术人员,对管理平台使用的其他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律管处、省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王栋                

联系电话:0731-84586331

平台专职客服QQ1970266827

 

 

湖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湖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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