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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关于征集《中国律师之歌》词曲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5-08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228

致全国律师同行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弘扬中国律师文化,传承律师执业精神,凝聚行业力量,展示律师风采,特向全国律师同行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中国律师之歌》词曲创作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作品的范围

 

    这次征集的作品包括《中国律师之歌》的歌词、作曲或词曲结合的完整作品。投稿者可以单独投歌词作品、乐曲作品,也可以投词曲合璧的完整作品。

 

    二、《中国律师之歌》词曲内容、风格的要求

 

(一)关于歌词内容。《中国律师之歌》歌词要主题鲜明,契合律师职业,体现律师执业精神,宣传律师维护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将中国律师的职业追求与“中国梦”的实现、与国家强盛、法治昌明、民族振兴紧密联系在一起。歌词创作要达到振奋人心、增强律师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社会对律师职业的尊重与认同的作用与效果。

 

(一)关于乐曲风格。歌曲风格最好是进行曲式,但如果有优秀的抒情风格作品,也不排除选用。

 

(二)谱曲填词一次完成的作品,将优先选用。无论作词、谱曲或是完整的歌曲创作,都必须是原创作品,拒绝抄袭和改编的作品。

 

三、投稿人范围

 

(一)业内投稿人-----可以是律师个人、多人合作创作投稿,也可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投稿;可以自己创作,也可以委托专业人士创作。

 

(二)律师界以外的各界人士,个人创作和合作皆可。

 

四、投稿的形式

 

投稿以书面形式为主,如果作者将歌曲录制成音频,可与书面稿件一同提交。 

 

五、投稿方式

来稿请发到投稿信箱:acla6@sina.com。投稿人必须同时填写下列表格与作品一同发到投稿信箱: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E-mail

 

备注:

 

 

 

六、歌曲的评选及版权归属

 

(一)评选。征集的词、曲作品或歌曲创作将由全国律协组织专家评审,从中筛选出最优秀的、符合要求的作品作为《中国律师之歌》。将给予作者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

 

(二)版权。选中作品的著作权归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所有,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截止时间

 

    投稿时间截止到20139月底。

 

欢迎律师同行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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