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律协通知〔2013〕17号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及时了解各地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律师投诉案件查处情况,进一步完善律师维权和行业处分工作机制,全国律协分别于2004年、2008年建立了年度律师协会投诉案件受理情况统计上报制度和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上报制度。维权、投诉案件统计上报制度的建立,对省律协、全国律协及时了解掌握律师队伍执业环境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律师维权、投诉处分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希望各市州律师协会高度重视此次统计上报工作,认真部署,根据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2012年度本地区的维权、投诉案件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根据全国律协惩戒、投诉案件统计上报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2012年度律师维权、投诉案件统计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统计表》填报的具体要求
(一)全国律协今年对《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做了微调,调整后《统计表》更加简化,便于填报。各市州律协在填写时要仔细阅读表格下方的注释要求,逐项填报;表格中不能涵盖的,可以以报告的形式单独上报;表格填写不下的,可以另附表格填写;本地区统计年度期间没有维权案件发生的,要以文字形式说明情况。
(二)《律师协会投诉案件调查统计表》今年各项目的设施更为合理、清晰、准确,方便填报。各市州律协要按照新的《投诉案件调查统计表》填报2012年度本地区投诉受理情况。表格中不能涵盖的内容可另附表格填写或在投诉报告中加以说明。
二、提交维权、投诉案件统计情况工作报告的具体要求
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交维权、投诉案件统计情况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案件的种类及分析;工作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及建议。
三、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市、州律师协会请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情况统计表》和统计分析报告及电子版一并报省律协会员部。
联 系 人:罗瑞辉 王振兴
联系方式:0731-84586323 84586320(传真)
电子邮箱:hnlx1983@163.com
附件:1、《律师协会维权案件调查统计表》 .doc 2、《律师协会投诉案件受理情况统计表》 .doc
湖南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