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谢阳律师没有与我所签订聘用合同,亦未获得在我所执业的律师执业证,因此,尚不属于在我所正式执业的律师,在其尚未完成异动至我所手续而由我所于此说明之前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
二0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