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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常智余副检察长一行到省律协座谈
发布日期:2015-07-13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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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常智余,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建宽,反贪局副局长赵钧,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李丽,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检务督察处处长雷丰超等一行7人到省律协就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座谈。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谈敬纯,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春阳,律管处处长刘昌松,省律师协会会长李德文、副会长邢伟国、秘书长周爱梧,以及黄勇、龙雄彪、黄道田、马家文、刘德文、聂拥军、甘元春、周文峰等8名律师参加座谈会。

    谈敬纯厅长对常智余副检察长一行来省律协座谈表示欢迎,对省检察院一直以来对我省律师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要求参加座谈的律师如实反映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级检察机关的不规范行为,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座谈会上,律师们畅所欲言,以承办的具体案件为例,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公、检、法机关的不规范行为和律师执业中的会见难、阅卷难、质证难等问题进行了如实反映,并对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行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提出了相应的建议。邢伟国副会长结合广大刑辩律师反映较多的案件延期侦办问题,建议检察机关按照刑诉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延期侦办的适用,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办理。李德文会长提出,检察官在运用公权利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特别应加强对检察院自侦案件的跟踪监督,以此规范检察机关的司法行为。

    常智余副检察长对律师们实事求是地反映办案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表示感谢。他指出,检察官与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不能简单地将检察机关与律师对立起来。检察官应站在律师的角度正确看待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行为和诉求,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律师应对检察机关、检察官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他表示省检察院将对律师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调查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广大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

    黄春阳副厅长对省检察院对我省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表示感谢。希望全省广大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既要做好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也要当好依法治国的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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