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按照省律协开展全国“双优”推选的工作部署,经申报、初评审核,经省律协全国“双优”评选委员会推选、省律协党委讨论,推选出“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推荐对象。决定推荐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按所名音序为序)3家律师事务所参加“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评选,推荐毛英、尹湘南、龙双华、江帆、杨建明、余缨、彭春秋(按姓氏笔画为序)7名律师参加“全国优秀律师”的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1日-2月3日,公示期3天。
公示期间,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条件的,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省律协评选办公室反映。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不得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省律协评选办公室邮箱:hnlx1983@163.com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