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2016年湖南省司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会上,省司法厅厅长谈敬纯向省司法厅法律顾问杨建伟、贺晓辉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精神,省司法厅聘请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建伟、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主任贺晓辉及团队作为法律顾问,并派员在厅机关坐班办公。省司法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明确,法律顾问将参与重大决策的论证,协助起草、审查重大经济合同、重要法律文书,参与重大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国家赔偿案件、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研究论证,处理机关各项法律事务等。
目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包括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市州司法局、监狱、戒毒所、县市区司法局已经全部实现“一单位一法律顾问”。2016年各单位将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会商制度,为法律顾问了解、参与司法行政工作搭建平台、拓展渠道,在提高司法行政机关自身法治质量的同时,推进全社会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