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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劝荣检察长主持召开破解律师执业“三难”问题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6-04-20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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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建立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制度机制,推动解决影响律师执业的“三难”问题,切实规范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行为,促进我省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和法治建设,4月19日,省检察院游劝荣检察长主持召开破解律师执业“三难”问题座谈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朱必达等领导,省检察院办公室、侦监一处、公诉二处、反贪局、反渎局、控告处、申诉处、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检务督察处等处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律协会长李德文、副会长邢伟国、贺晓辉、蔡熙中,长沙市律协会长杨建伟,以及翟玉华、李含英、黄道田、贺刚、龙雄彪等律师代表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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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李德文会长对省检察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我省律师工作,特别是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表示感谢。他指出,当前有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已比较完善,解决“三难”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贯彻落实好现有的相关规定,需要检察机关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动建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救济机制和司法人员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惩处机制,从而切实解决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敏感案件会见难等“三难”突出问题。李德文建议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要切实履职,有效阻止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行为。同时通过查处一批阻碍律师依法履职的典型案例,在全省检察系统形成正确的司法理念,建立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共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和司法公正。杨建伟等其他律师代表根据自身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分别就如何建立破解“三难”问题的制度机制,依法有效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提出了建议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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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劝荣检察长在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律师与检察官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律师执业权利的背后是当事人、老百姓的权利,律师依法履职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的意见是检察机关避免冤假错案最低成本的有效途径,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及检察官要有正确的认识。他要求,全省检察系统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孟建柱书记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针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给律师执业造成的障碍等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查处一批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的自侦案件典型,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此构建更加协调的检律关系,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他强调,全省检察系统务必要建立投诉机制,加强控告申诉部门与纪检部门的衔接配合,坚持投诉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确保有关律师执业权利的投诉得到有效查处。同时要建立检察机关与律协的高层沟通协调机制,集中认真查处律协梳理出来的重点投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让律师更为方便地行使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执业权利,尽可能减少损害律师执业权利的现象。同时,要通过制度建设形成检察机关推进司法改革的倒逼机制,从而促进全省检察系统改变司法理念、切实依法办案,加速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与律师一道共同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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