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律师制度改革,近日,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协结合我省实际,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的指导意见》(湘检发〔2016〕16号)。
《意见》指出检律双方应当按照切实强化职业共同体意识、着力构建新型良性互动关系、互相尊重职业行为的总体要求,通过强化沟通协调、强化权利保障、强化监督制约、强化组织领导,共同推动建立我省新型检律关系。
新型检律关系的建立,对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共同履行好职责使命,共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司法公信力,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