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直属各会员律师事务所:
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的实习考核工作,确保实习期间实习质量,提升实习人员专业水准,现就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8月31日前,实习期满一年及集中培训合格,向省律协提出实习考核申请的人员。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网上审查、材料审查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和掌握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执业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材料
实习人员需提交下列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作为考核依据:
(一)电子材料:在如法网上通过个人账号在实习档案内填写和上传,并同时发起实习人员考核登记申请。
1、实习人员撰写的1篇3000字实习总结;
2、实习人员参加实务训练撰写的不少于200篇的实习日志;
3、10份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操作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见附件1);
4、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对实习人员综合、详细的考评意见;
(二)纸质材料
1、《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
2、《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原件;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8月18日之前将省直会员所考核面试信息表报送至指定邮箱(见附件3);
2、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
3、实习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期实习考核的,于2017年8月31日之前在如法网上通过个人账号递交延期考核的申请;
4、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龙禹晴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湖南省律师协会直属会员部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