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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3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008

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已于2018年2月8日起施行,为帮助我省律师准确理解、掌握《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提高我省律师的行政诉讼业务技能,省律协决定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全省执业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二、  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4日(星期六)9:00-12:00,13:30-16:30

地点:湖南省委招待所三楼大会议室,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20号,省委大院西侧

三、  培训内容、主讲人

主  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主讲人:耿宝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第三巡回法庭行政主审法官。

四、  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省律协负责提供中餐;

2.由于会场容纳人数有限,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已报名人员,请全省律师按要求报名参加;

3.由于会场停车位有限,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4.本次培训记入继续教育培训8课时;

5.参加人员请于7月14日上午8:30-9:00在会场签到;

6. 各市州律师、省直会员所律师统一在所属市州律协、省直会员部报名。请各市州律协、省直会员部将参加人员名单于7月11日17:00前报省律协。

联 系 人:刘  媛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邮    箱:hnlx1983ywb@163.com

报名表.docx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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