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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届“世界媒体艺术之都”文化传媒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6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606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长沙于2017年11月1日入选全球“创意城市网络”名单,成为首个获得“世界媒体艺术之都”的中国城市。文化传媒产业是长沙市的特色经济,为创建一个稳定的文化传媒行业知识产权法律论坛品牌,促进湖湘律师拓展文化传媒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市场,省律协决定举办首届“世界媒体艺术之都”文化传媒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

2.承办单位: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省律协宣传联络与文化建设委员会

            长沙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长沙市律师协会文旅与传媒专业委员会

二、参加人员

1.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和省律协宣传联络与文化建设委员会的委员必须参加

2.长沙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和长沙市律师协会文旅与传媒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必须参加

3.省内其他执业律师自愿报名

4.省内文化传媒法律研究专家教授

5.其他省市文化传媒行业专家及从业精英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0日(星期六)13:30—18:00

地点:长沙市新广电大楼主楼二楼西会议室,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989号

四、培训内容、主讲人

1.主题一:中国影视娱乐法治建设方略

主讲人:刘毅,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国家电影智库法律专家

2.主题二:艺人价值维度和开发的娱乐法保护

主讲人:李振武,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会员;星娱乐法创始人;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3.主题三:娱乐法视野下的艺人肖像与艺名

主讲人:余锋,法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天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兼高级顾问;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香槟分校Freeman Fellow高级访问学者。在《环球法律评论》《外交评论》《当代亚太》《东方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刊》等杂志发表论文十多篇,出版《中国娱乐法》等专著三部

4.主题四:湖南省文化传媒行业知识产权审判实务

主讲人:曾得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限额150名,报满即止;

2.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3.活动将安排一定时间与分享人互动,请各位律师提前准备;

4.由于会场停车位有限,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5.本次培训记入继续教育培训6课时;

6.因本次活动场地所属单位为特殊安全保护单位,请收到报名成功回复邮件的人员于11月10日13:30前在会场领取出入证并签到;

7.各市州律师、省直会员所律师统一在所属市州律协、省直会员部报名。请各市州律协、省直会员部将参加人员名单于11月8日17:30前上报。

联 系 人:方旦、李昂 

联系电话:18207305154、18324129294

邮     箱:mtyszd2018@163.com

报名表.docx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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