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司法部作出了《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司发〔2018〕10号)(附件1),对8项规范性文件设定和20项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其中明确规定取消律师执业实习申请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改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律师协会调查核实或者网络核验等方式办理”实习登记申请。
湖南省律师协会依据司发〔2018〕10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承诺书》 (附件2),归纳汇总了《湖南〈申办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材料目录》(附件3)。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中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联系人:赵慧荣
电 话:0731—84586322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