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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理解与案例适用”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0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320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已于2018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1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我省律师正确理解该解释条文,提高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技能,省律协决定举办“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理解与案例适用”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

2.承办单位:省律协继续教育培训委员会

3.协办单位:省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二、参加人员

全省执业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3月2日(星期六)9:00-12:00,14:00-17:00

地点:长沙紫薇华天大酒店四楼湖南厅,长沙市芙蓉区火炬路与王家湖路交汇处(省检察院旁)

四、培训内容、主讲人

主  题: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重要意义以及律师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十大法律问题

主讲人:朱树英,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兼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法律顾问,“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副院长,清华大学等8所高校客座教授。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省律协负责提供中餐;

2.由于会场停车位有限,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本次培训记入继续教育培训8课时;

4.参加人员请于3月2日上午8:30-9:00在会场签到;

5.由于会场容纳人数有限,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已报名人员,请全省律师按要求报名参加,额满为止;

6.因会务组需根据报名情况提前准备会议资料,报名成功后无特殊情况,请勿缺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请提前2天告知会务组取消报名。

7.报名请扫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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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  媛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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