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08〕39号文件《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中介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湖南律师人才市场档案管理的实际,湖南律师人才市场决定从4月1日起将省直律师事务所档案托管服务费从原来每人300元/年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20元/年。其他单项收费项目按标准另行收费。
特此通知
湖南省律师协会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