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阳光温暖行动”爱心捐献活动的通知

发布:湖南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8-04-16 浏览量:211

全省各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各律师事务所: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发展,社会转型期凸现出来的矛盾和问题与日俱增,其中,犯罪及其衍生的社会问题已经成为倍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在押服刑人员中夫妻双双服刑的已有二百余对,他们的孩子因为父母犯罪,或者辍学在家与年迈老人为伴,或者寄人篱下、生活窘迫,或者居无定所、流落街头,成为特殊的“留守儿童”。因此,省监狱管理局联合省律师协会等部门,决定针对夫妻双双服刑及一方服刑另一方死亡、离异或者出走的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阳光温暖行动”,进行有效、适度帮扶,号召全省监狱人民警察、律师,为这类服刑人员及其子女进行一次爱心捐献活动,活动由各律师事务所及各监狱(所)组织开展,时间为.4月10日到5月10日。各律师事务所及监狱(所)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张贴捐款倡议书(捐款倡议书可从湖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网址:http://hnjyj.hunan.gov.cn),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爱心捐款情况要求张榜公布,并形成word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到hnjyj-jyc@103.com,省监狱管理局将通过政府网站一并公布。请各律师事务所及监狱(所)将所捐款项统一汇到省监狱管理局爱心希望基金帐号,并将汇款单复印伴邮寄到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综合科(地址:长沙市八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