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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省律师参加《民法典》专题线上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9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041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所管委会:

为准确理解《民法典》核心要义,学习把握《民法典》物权编、婚姻家庭编有关内容,省律协联合英才苑府法律教育网开设《民法典》专题线上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5月29日-30日(周六-周日)9:00-12:00,14:00-17:00

二、参加人员

全省社会律师、法援律师、两公律师和实习人员

三、培训嘉宾

王忠,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四、培训内容

专题一:《民法典》的重要理论学习和诉讼实践

1.最高法院领导在《民法典》全国宣讲班中强调的重要问题

2.《民法典》的总体架构

3.《民法典》的溯及力

4.《民法典》下的找法和请求权基础

专题二:《民法典》物权(担保制度)学习重点及诉讼应对

(一)物权通则

1.公示原则

2.不动产物权变动与不动产登记关系

3.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区分原则

4.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物权归属关系

5.预告登记

6.特定动产物权登记

7.指示交付

8.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动规则

9.物权确认请求权

10.物权保护制度中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关系

(二)担保物权

1.非典型担保的性质与效力

2.禁止流押及其柔化

3.动产登记对抗主义

4.抵押权与租赁权的竞存

5.抵押财产转让

6.担保物权优先顺位规则

7.抵押权、质权竞存规则

8.价款优先权

9.消费者购房人权利保护

10.混合担保

11.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效力

12.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

13.股权让与担保

专题三:《民法典》婚姻编重点理论学习和诉讼应对

(一)《民法典》婚姻编新增和修改条文解读

1.对禁止结婚条件的修改

2.对无效、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补偿制度

3.登记离婚冷静期

4.隔代探望权的规定与取舍

5.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6.夫妻债务认定问题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8.日常家事代理权

9.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照顾无过错一方的问题

10.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11.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

①第1073条的民诉法适用

②DNA鉴定问题

(二)审判实务中难题

1.夫妻财产约定还是赠与

2.婚姻法中有无假离婚,有无《民法典》第146条适用

3.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纠纷的裁判思路

4.离婚协议中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子女的问题

5.有关忠诚协议

6.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归另一方所有但未进行物权变更登记,能否对抗另一方个人债务中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7.婚内财产赠与婚外同居者纠纷

(三)程序实务中难题

1.婚姻案件中违法证据的认定与采信

2.家庭隐私生活事实证明难,需要更多引入生活经验与常识

3.财产涉及到案外人不予处理(刘家某与王某离婚纠纷案)

五、听课与报名方式

听课方式:使用“英才苑府”软件或APP进行观看学习。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英才苑府工作人员企业微信,发送报名信息即可参与登记报名,领取账号。(例:长沙-XX所-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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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报名“英才100分微课堂”的人员,可直接向之前联系过的工作人员报名,无需重新扫码添加新工作人员报名。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线上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手机电脑均可观看。

2.本次培训1课时45分钟,共计16课时,按实际听课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英才苑府联系人:贺娇 17600961413 

省律协联系人: 刘媛  0731-84586322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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