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级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法治政府建设湖南实践走在全国前列,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湖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基础。
《实施方案》在内容上分成总体要求、任务举措、组织保障三大板块。其中总体要求为第一部分:提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的目标;任务举措为第二至第九部分,以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八个体系化”为主线,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举措;组织保障为第十部分,突出了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推进机制。
《实施方案》是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省法治政府建设32个方面108项任务和责任单位,是我省在新的起点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施工图,对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和保障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具有重大意义。
来源: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