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律师队伍
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湘律党通〔2021〕20号
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省直会员所党委:
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湖南律师队伍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建设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向的高素质人民律师队伍,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鲜明特色和突出政治优势,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思想政治工作作出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根本任务、方针原则和基本要求,丰富和发展了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工作,明确提出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要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求教育引导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充满了对律师队伍的关心厚爱,寄托着对律师队伍的殷切期盼,为我们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律师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广大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但是,与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执业规范水平和专业服务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有的律师热衷于“扬名逐利”,行为不端、诚信缺失、形象不佳;少数律师漠视纪律规矩,违法违规执业,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充当司法掮客;极个别律师政治意识淡薄,违规炒作案件,说话办事出格,甚至攻击我国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等,对这些错误认识和错误行为必须坚决批驳、坚决纠正。
问题是表象,根子在思想。律师队伍思想普遍比较活跃,价值取向多元,要解决好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根本是要聚焦思想根源、实施系统治理,关键是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政治引领作用,促使广大律师自觉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服务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以法治服务和保障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严管厚爱总要求,围绕“建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向的高素质人民律师队伍”这一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基本要求,积极投身法治湖南、平安湖南建设,为“十四五”规划实施、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坚持科学理论指引,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律师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个人的价值追求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紧紧连接在一起;牢牢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促所建,引领广大律师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时处处彰显人民律师听党话、跟党走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定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人民律师定位,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发挥律师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立足工作实际。主动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和全面依法治省进程,遵循思想政治工作和律师工作规律,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律师执业活动及其他各项工作相结合,创新推动新时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政治和思想保障。
(三)主要目标。通过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着力解决思想不纯、政治不强、律己不严、行为不端、形象不佳等问题,促使党对律师队伍的领导落实到各方面各环节,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广大律师政治素质、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律师自觉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的服务理念深入人心,律师队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实践中的职能优势和作用得到充分彰显。
三、深入开展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
(四)突出政治教育统率引领作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依托各级律师行业党校和党建教育基地,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律所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党员律师、党务工作者政治轮训,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研讨活动,分批选派律师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培训,促使党的重大创新理论成果在律师队伍中入脑入心、见效见行。探索建立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机制,将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作为律师行业党委中心组学习、律所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的重点专题,每年结合庆祝“七一”建党开展“党史宣讲进律所”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深入律所、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律师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在律师队伍中创新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自觉抵制西方“宪政”“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让政治本色成为律师行业的“底色亮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五)切实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健全完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训制度,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等律师行业法律规章、制度规范作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的必修科目。严格落实每名律师每年接受不少于12课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的规定,对本年度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律师进行再培训、再测试、再考核,促使广大律师养成良好职业操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违法违规收费、违规炒作案件等为重点,定期编发违法违规执业警示案例,深刻剖析原因,明晰执业边界,以“身边人、身边事”警醒广大律师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完善执业律师宣誓制度,增强律师队伍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健全实习人员、初任律师培训考核制度,加大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实习考核中的比重,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测试合格作为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基本条件,推行律师执业前3年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测评制度,引导律师从执业初期开始自觉践行“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的职业道德修养,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六)持续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先进典型影响人、教育人、感召人、带动人。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各层级先进典型人物发现、推荐、选树、宣传工作机制,鼓励律师、律师事务所自下而上推荐身边优秀典型,把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依法执业、无私奉献、热心公益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选出来,把新时代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形象立起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七一”表彰、“双优”评选等工作为契机,组织专业力量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主要事迹,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微视频等形式,统筹线上和线下平台、传统和新兴媒体,用群众语言、媒体视角讲好先进典型的感人故事,切实增强析法、说理、明情的“穿透力”、传播力和影响力。注重推荐政治过硬、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人物当选“两代表一委员”,优先推荐先进典型人物参评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表彰,全面营造广大律师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探索建立先进典型跨地区交流结对机制,通过举办先进典型展示会、宣讲会、报告会等形式,促使先进典型教育融入日常、学在经常,推动形成积极向上、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律师行业新风尚。
(七)深化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全省律师行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学习宣传最新法律、法规和法理知识,促进广大律师自觉坚定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律师深刻把握立法精神,准确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全面提升运用、实施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实现和维护自身权益。紧密结合律师执业实践,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深刻内涵、实践要求确立一批“十四五”研究选题,组织律师深入开展理论研讨,力争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成果。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律师行业党校各类培训每次应当安排不少于4课时进行专题学习,律所党组织要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律师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实质化
(八)抓实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基层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同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精神文化培育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所入规、入脑入心,帮助广大律师在思想上解惑、精神上解忧、文化上解渴、心理上解压。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教育管理律师的主体作用,突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政治标准和要求贯彻到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依托律师大会、律师代表大会、合伙人会议、集中培训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制度,主动抓好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每半年至少组织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工作,准确掌握本所律师思想政治状况和心理精神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结合“队伍素质提升年”和“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突出律所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党旗引领下”和“思想政治+”系列主题活动,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鼓舞斗志、团结奋斗的重要作用。
(九)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探索符合律师职业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模式,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律师队伍政策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中,落实到律师行业杂志刊物、网站、公众号等各级宣传阵地上,不断巩固和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突出思想政治首位导向,在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律师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等组织机构人员选任,以及领军人才培养、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中,更加强化思想政治考察把关,进一步夯实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立足律师行业特点谋划、推广网上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持续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用足用好“学习强国”、公众号等线上学习交流平台,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不断把思想政治工作同服务和保障民生相结合,发挥律师队伍的专业优势、职能优势和群众优势,建立健全律师行业“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管用长效机制,让人民属性成为律师队伍的“金字招牌”。
(十)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成果贯穿律师执业活动全过程。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建设与党同心同向的高素质人民律师队伍,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普惠高效的法律服务。聚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律师围绕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常态化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等工作,跟进服务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和中非经贸博览会永久落户湖南,运用法律手段协助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准确把握为民利民便民的价值取向,紧扣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律师积极投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代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调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倡导每名律师每年提供不少于50小时的志愿法律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军人军属等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探索“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模式,不断扩大公益法律服务参与面、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彰显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独特优势和责任担当。
五、层层推动工作落实
(十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是推动律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发挥主体作用,精心组织,抓常抓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自觉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律师队伍建设更加突出位置,创新融入律师行业日常监督管理、重大专项活动和党的各项建设之中。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补齐思想政治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每年定期梳理分析问题和不足,分类分批分级确定若干重点任务和整改举措,集中力量攻坚克难。
(十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省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具体落实措施、推进步骤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律所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党规要求,统筹做好党员律师和党外律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把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重点范围,列入律所党组织和党支部书记总结述职、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工作的重要指标。要打破常规、敢于创新,及时总结交流新鲜经验和好的做法,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十三)科学运用工作成果。突出效果导向,把律师事务所受到举报投诉、奖励惩处情况,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的案卷评查、年度考核等情况作为评价律所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参考指标,督促律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直接责任。要注重运用好评价结果,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重视积极、抓手和载体切实管用、工作效果明显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在各级评先评优、宣传推介和推荐任职中予以优先考虑;对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思想政治工作或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并对律所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