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公告(第8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 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3年7月17日至20日期间,按照资格申请地市州司法局公告公布的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证件照片。与本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四)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市州司法局现场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7月6日 附:各市州司法局咨询电话 长沙市司法局 0731-85409819 衡阳市司法局 0734-8192280 株洲市司法局 0731-28685353 湘潭市司法局 0731-58224405 邵阳市司法局 0739-5325762 岳阳市司法局 0730-8217543 常德市司法局 0736-7760039 张家界市司法局 0744-8301720 益阳市司法局 0737-4225647 郴州市司法局 0735-2366632、2366626 永州市司法局 0746-8511165 怀化市司法局 0745-2712723 娄底市司法局 0738-8311696 湘西州司法局 0743-875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