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通讯员 张涛 郭冬生
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调查取证不规范怎么办?针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法治建设督察中发现的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问题,9月5日,郴州市出台《郴州市行政执法规范指引(试行)》(简称《规范指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作为湖南唯一的全国省市县乡4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郴州市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执法规范指引,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工作指南。将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规范指引》是如何制定的?9月18日,本报记者采访了郴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忠华。
从立案到结案全流程规范
2021年10月,郴州市被列为全国省市县乡4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入选的市州,这为该市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记者看到,《规范指引》共分为行政执法规范指引总章、基础流程、执法文书、证据收集与运用、行政裁量、执法公示、执法人员行为、执法监督等8个方面。
这是全省首个行政执法规范指引,总章规定了各行政执法机关对《规范指引》的适用执行。
行政执法基础流程规范方面,主要从执法流程图绘制原则上明确流程的环节、重要节点和每个环节的执法内容及相应的执法文书。
行政执法法律文书规范方面,规定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3类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文书的规范性要求,包括行政执法文书编码、文书格式、文书制作要求等内容。
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规范方面,规定了郴州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件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审查和认定证据等活动。
行政处罚裁量规范方面,规定了行政处罚裁量的术语、裁量原则、具体规则、裁量监督以及裁量基准表等。
行政执法公示规范方面,规定了行政执法公示的术语、公示原则、公示时限和考核评价等。
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方面,规定了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时,在仪容仪表、用语、执法程序、廉洁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方面,规定了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其工作部门(包括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或者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管理。
陈忠华介绍,《规范指引》系全省首创,在全国也为数不多。其涵盖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等行为,从立案到结案的全流程规范,重点解决了乡镇(街道)和涉及多领域执法时行政执法文书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可作为一线执法人员的案件办理工具书,更好助力一线执法人员办案。
为行政执法提供明确指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近年来,我们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法治建设督察中发现,我市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文书不规范、调查取证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陈忠华介绍。
为切实解决以上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该局起草编撰了《规范指引》,对行政执法的基础流程、执法文书、证据收集与运用、行政裁量、执法公示、执法人员行为、执法监督予以进一步规范统一。
《规范指引》的出台,对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建设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方面有着重大意义。
陈忠华表示,2019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乡镇(街道)均没有制定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各乡镇(街道)的执法流程、法律文书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市县两级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流程、法律文书也没有规范统一的标准。
2022年,郴州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若干措施》文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规范指引》正是以标准化的形式梳理、细化、统一行政执法流程、法律文书、执法公示要求和执法监督等规范,为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明确指引。”
历经多次调研广泛
征求意见
在《规范指引》起草过程中,郴州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借鉴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
今年初,市司法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组织起草《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
4月下旬、5月上旬,该局采取分片区的形式,分别到桂阳县、永兴县召开调研座谈会,广泛征求全市11个县市区司法局和县市区包括生态、交通、市监、文化、农业、应急、城管在内的七大综合行政执法单位,以及部分乡镇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
此外,市司法局还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以及市场监管等10家行政执法单位召开征求意见会。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市司法局再次向全市41家市直及中省驻郴行政执法机关和11个县市区征求意见,共收集到意见建议41条。该局对每条意见逐一研究,吸收采纳16条,对未采纳的意见及时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反馈沟通。
2023年9月5日,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报市委同意后印发。
陈忠华表示,《规范指引》的出台,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工作指南,有助于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下一步,该局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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