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品牌的涵义
品牌并非一个简单的宣传工具,而应是一个律师从事职业活动的前提。
首先,品牌是律师的自我职业体察。因为律师的职业内涵十分丰富,实践方式也千差万别。一个律师的视野和活动领域有限,不可能把全部的律师职业内涵都加以实践,因此做什么、不做什么、如何做、做的尺度与底线,都要先进行思考。这是品牌的第一个核心内涵,即律师的自我定位,以何切入点参与到社会获得良性发展。只有清晰的职业定位,才能确定职业品牌基调。
其次,自觉开展职业品牌建设,才能有效自我管理和长期良性发展。律师通过品牌完成自我定位,确认自身提供社会价值的细分领域,才能以此有效组织资源,并将相关资源进行协调,围绕着自己确定的定位进行工作,实现长期积累。简单来讲,品牌就是选择了做什么,进而选择相应的思维和话语,并有针对性地收集和梳理相应的支持资源,把事情做好,达成自我与社会资源的良性循环,互动互益,用自己的方式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律师必须不断学习和不懈探索,品牌就是实现有效自我组织的根本措施。
第三,品牌是律师优质服务的强大推动力量。品牌的确立不仅是自我定义和自我组织的问题,还确定了律师与社会的职业关系互动。品牌广泛的社会影响会对律师形成强大的监督,律师为了维护自己的品牌,即长期的社会信用和能力口碑,必然要更为谨慎诚信地工作和服务,目光长远,眼界宽宏,确保律师行为与社会期待长期一致。党和国家对律师职业的社会价值有明确的期望,就是要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但如何才能做到让党和人民满意,律师职业的品牌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措施。
品牌与营销、战略、宣传的异同
品牌通常作为一个企业经营概念出现,一说到品牌,人们往往就想到销售、推广等这些商业活动,但品牌并非如此。
1.品牌与营销。
与品牌混淆最多的一个概念就是营销,人们常说的“品牌营销”甚至成为一个词组。不过品牌不仅不是营销,恰恰是相反力量的两个概念。
品牌的核心问题是一个自我界定以及自我选择,即选择做什么和不做什么,其关键变量就是做的边界自我设限;营销恰恰相反,营销就是把现有产品或服务销售得更多更广,是做得更多。品牌的核心问题就是划定业务边界,然后在选定的领域中回应社会需求工作,把生产资源筹划后搭配好,提供优质服务,所以品牌是专业化的前提。
2.品牌与战略。
品牌也常与战略合成一个词,就是“品牌战略”。战略就是策略,最初是指较高层次的军事斗争策略,后来在商业上的一些整体经营策略也被称为经营战略。
品牌与战略是有交叉的,但二者又有不同。因为品牌建设本身是一种社会生存的策略,所以说品牌是一类战略,但战略远远不限于品牌。战略还涉及更多的领域,如关于生产资源的组织、盈利模式等策略。必须将品牌与战略进行区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清楚地把品牌工作收纳于自身工作选择的自我定义一类的活动。
3.品牌与宣传。
品牌本意就包括宣传,但是品牌与宣传并非同一概念。因为品牌是一个自我收缩工作,只有适当收缩才能把选定的工作做好,只有收缩了社会印象才能清晰与饱满,这是品牌的关键。
宣传的意思就是“让别人知道”,宣传一词本身不包含筛选的意思,宣传要加入品牌的意图才行。只讲宣传不讲品牌,大量无意义的信息和没有针对性的信息宣传,并不能真正实现影响力和自己的价值主张。所以说宣传作为一种措施,应当统一在品牌建设下实施。不过宣传肯定是品牌不可或缺的要素,因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如果品牌只在自己心里而从不为他人所知,也不互相交流,那就没有了品牌的意义。
律师职业品牌建设的主要内容
律师职业是知识服务业,其品牌建设的实施至少有三个方面:
1.自我界定,知道自己不做什么和要做什么。
律师职业的自我界定就是选择,对要从事的工作领域进行选择。这个选择不是概念问题而是实践问题,是要通过实践来完成的。因此,必须在有明确的概念之后投入实践检验,只有这样才能完成品牌的初创。有品牌设定之后就是品牌宣示的行为,包括视觉、标志、场景、概念、内容、行为等,将品牌具体化、可视可感,深入到社会关系中。
2.聚焦一点,形成突出优势,成为某一细分领域的客户首选。
塑造品牌的一个关键措施就是要在关键领域实现聚焦和单点突破,进一步带动市场地位和行业影响力提高。聚焦就是放弃投机主义,长期关注和跟进选定领域。单点突破就是对所选的特定专业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和谋划,收集知识、整合资源、长期关注、持之以恒做到特定区域最优。律师个人的精力有限,故律师个体必须专业聚焦,探索局部细分领域对客户的特定价值,将专业之井深挖到底,才能形成生产力和竞争力。
值得说的是,成就特定领域的突出优势是成就品牌的关键。首先,形成突出优势是成就品牌的关键,只有做了某个领域的第一、成了该领域的标杆,才能成为本领域的聚焦中心,成就卓越品牌。其次,力争取得突出优势成为某细分领域第一,具有切实可行性并非假话空谈。但前提是所选定要做标杆的细分领域通常不是与众多竞争者正面竞争的“红海”战场,而是立足成熟社会基础、基于对社会需求的独特洞见所发现的分化“蓝海”。律师的目光应放在探索无人注意到或无人耕耘的具有潜在前景的社会价值细分领域,不是在“红海”市场与同行过度竞争。律师不是商人,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社会实践,是探索法律服务对社会所能创造的正面价值,并对选定的社会价值或认定的道理坚定持续关注,将自己的资源能力汇集于一点,长期地良性循环,形成突出优势,这样既贡献社会也成就自己。
3.持续不懈地宣传、交流、传播。
要保持内容输出和专业输出,惟有输出才能交流和影响,否则不能形成品牌。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律师的品牌建设最终要落实到律师与社会的联系,保持宣传、交流、传播,是品牌建设的落地环节。输出要有清晰明确的概念或意见,同时也需要优质的内容。只有符合社会心理规律的长期交流,律师品牌才能真正在社会中形成。所以,保持持续的优质内容的生产和宣传、交流、传播,是建立律师职业品牌的必须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