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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预重整法律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7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282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所管委会:

2018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破产审判会议纪要》第22条:探索推行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的衔接。“庭外重组”就是对“预重整”实践探索成果的肯定。为促进我省办理破产重整案件业务律师的交流,湖南省律师协会与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决定共同举办“预重整法律实务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

2.承办单位:怀化市律师协会、省律协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

3.协办单位:怀化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湖南云天(怀化)律师事务所

二、参加人员(限额100人)

1.湖南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

2.湖南省法学会企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会员。

3.提交了论文的作者。

4.全省其他执业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6日(星期六)8:30-12:00,14:30-17:30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怀化学院东校区学术报告厅

四、会议议题

主题一:预重整法律问题研究

主题二:预重整企业的识别问题研究

主题三:预重整企业的价值判断研究

主题四:预重整与重整的法律关系问题研究

主题五:破产法其他相关问题研究

五、论文征集

1.本次研讨会将面向全省律师征集预重整相关的论文,并将评选出优秀论文若干。

2.论文要求

(1)请各位围绕本次大会主题自拟论文题目。论文内容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扣主题、论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层次清晰;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不得涉密、抄袭、一稿多用。

(2)论文应当采用Word文本。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和3至5个“关键词”;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二号加黑,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正文为1.5倍行距;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全文连续注码;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的规则排列,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黑;参考文献置于文尾。

(3)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

(4)所有征文以中国知网的检测结果为准,重复率不得高于30%。

3.请有兴趣提交论文的律师于2019年10月20日17时前以附件形式将论文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329126413@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作者姓名+论文题目”。

4.本次论文的提交行为将视为作者同意公开论文。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省律协负责提供中餐晚餐(报名时请备注是否用餐);

2.由于会场容纳人数有限,会务组将优先安排已报名人员,请全省律师按要求报名参加;

3.由于会场停车位有限,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4.本次培训记入继续教育培训10课时;

5.参加人员请于10月26日上午8:00-8:30在会场签到;

6.请有兴趣参加的律师按要求报名,并于2019年10月20日17时前将《预重整法律实务研讨会报名表》发送至会务组邮箱1329126413@qq.com。

请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所管委会转发通知,组织参加培训。

联 系 人:李忠伟 13786128951  

                舒   琪 18397648255

联系邮箱:1329126413@qq.com


附件:预重整法律实务研讨会报名表.docx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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