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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民法典中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3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391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所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深我省律师对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理解,推动我省家事法律业务创新发展,省律协决定举办民法典中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继续教育培训委员会、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12月20日(星期一)14:30-17:30

地点:长沙芙蓉华天大酒店华天厅(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176号)

三、参加人员

全省社会律师、法援律师、两公律师和实习人员自愿报名参加线下讲座,线上讲座无需报名。

四、培训主题及主讲人

主  题:遗产管理人

主讲人:王葆莳,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律实务技能课程中心负责人,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理事,南京大学中德法研究所特聘研究员,仲裁员,兼职律师。

五、参与方式

线下:请有兴趣参加线下讲座的律师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限额200名,报名截止至12月16日12时。未报名的律师将无法正常签到,请全省律师按要求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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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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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本次讲座计入继续教育培训5课时。

2.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省律协负责提供晚餐。

3.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全程参加培训,不得派其他人员代为参加,培训期间须全程佩戴好口罩。

4.请参加人员于12月20日14:00-14:30到会场外报到,报到时须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好口罩,出示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卡绿码和行程卡绿码。

5.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所需费用由省律协承担,凭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正规发票和检测报告(含电子报告)在报到时报销,发票抬头须为本人姓名。

6.请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会员所管委会及时转发通知。

联系人:刘媛

联系电话:0731-84586322

联系邮箱:hnlx1983ywb@163.com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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