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6日,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刘恋律师应邀参加了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湘潭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土地部分)听证会。听证会上,包括人大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及市有关部门代表,从不同方面对上述听证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刘恋律师针对湘潭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土地部分)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了意见,刘恋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湘政发[2012]46号文件至今已实施5年有余,依法应予以调整;土地是人民赖以生存的根基,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资源,在土地随着经济发展价值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适时调整方可突出节约集约用地和耕地保护的原则,兼顾人民群众分享发展成果。对于具体补偿标准的确定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报告,作为调整参考依据等建设性意见并获得了与会代表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湘潭市国土资源局表示将汇总意见和建议,对调整分析报告作修改,然后上报省政府同意后择期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