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湘潭市开展首次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评审工作
发布日期:2020-12-01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55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提高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7〕33号)要求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湘司发通[2019]42号)的安排,2020年11月28湘潭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了我市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评审工作

图片1.png 

图片2.png 图片3.png 

此次评审共收到全市16个律师事务所84人次提交的申报材料,涉及刑事、婚姻家事法、公司法、金融证券保险、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法、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法共计9个专业。根据申报情况市律协函请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湘大、科大等18名法律专家分为9个评审专家组参与了本次评审工作。

 图片4.png 图片5.png  图片6.png 

图片7.png 

按照省司法厅《湖南省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评审工作通过采取个人陈述、专业面试、答辩、案卷抽样评估、查阅律师执业档案、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议的方式,进行量化积分考评。评审过程中,着重考察了参评律师的品德、能力、业绩后作出相关评审结果。

评审结束后,律师专业评审委员会将与近期召开集体会议,对考核情况进行最终评议将评审通过的专业律师名单报省律师协会审核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律师协会备案后统一制作颁发专业律师证书。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协行业党委书记胡庚作了现场指导,他指出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探索形成律师队伍优胜劣汰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引导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当事人和有关单位查询、选聘律师提供参考,更好地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湖南省律师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湘ICP备15009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