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
发布日期:2008-07-28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94

(2007年4月13日   湖南省政府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


  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实行依法监督、权责统一、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纠错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应当依法公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


点睛网在线培训| 如法网| 用户登录
湖南省律师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湘ICP备15009664号
主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省司法厅综合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