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2008年7月28日 湘建房〔2008〕266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房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物、构筑物。
本细则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地产主管部门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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