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09-03-20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300

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2008年11月18日 湘政办发〔2008〕3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规范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保障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监督管理。财政、建设、规划、民政、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上一篇: 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
下一篇: 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


点睛网在线培训| 如法网| 用户登录
湖南省律师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湘ICP备15009664号
主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省司法厅综合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