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10-03-18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83
50%;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 mso-ansi-language: ZH-CN">   第五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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