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03-17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37
-font-kerning: 0pt">年816日 

83〕法研字第15

该通知的内容与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2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处理自首和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法律的解答

1984416

84〕法研字第6

该解答的内容已被1998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所替代。

2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1984112日  

84〕法研字第13

1979年刑法规定的流氓罪已被1997年修订的刑法取消。

2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1984112

84〕法研字第14

该解答的基本内容已被1992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和19983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替代。

30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改机关在押死缓犯执行死刑的处理程序问题的联合批复

1985921

85〕司发劳改字第383

该批复的内容与最高人民法院200711日起施行的《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的规定不一致。

3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

1986626日   

86〕司发公字第196

该规定所依据和补充的1981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已被司法部20028月《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废止。

3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肃惩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走私犯罪活动的通知

1986627日   

法(研)发〔198619

1997年修订的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单位走私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

3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以贪污论处的问题的修改补充意见

1987314日   

法(研)发〔19876

该意见施行后,有关立法和1997年修订的刑法已规定独立的挪用公款罪。

3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惩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知

19871127日   

法(研)发〔198733

该通知涉及的投机倒把罪、制作、贩卖淫书淫画罪已被1997年修订的刑法取消。

3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审理再审案件的通知

1988430日    

法(刑二)发〔198810

1998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已作出明确规定。

3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处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投机倒把犯罪案件的规定

1989315日      法(研)发〔19895

该规定涉及的投机倒把罪已被1997年修订的刑法取消。

3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知

1991130日    

法(研)发〔19915

该通知所依据的1987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惩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知》此次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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