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10-09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64

关于修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1年3月28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六十一号发布)

  我局决定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03年6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30号发布)第二十三条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

  第二十三条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颁发、变更以及注销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具体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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