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
(2011年8月15日 湘公通〔2011〕129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保障和监督公安派出所正确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省公安派出所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应进行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