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一、废止
二、废止
三、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有效;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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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一、废止
二、废止
三、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有效;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