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4-12-1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10月8日  海关总署第225号令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保障贸易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关注册登记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公示,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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