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湘不成军”,既非虚名,亦非妄言。三湘大地纵横千里,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溯源湖湘文化,远迹屈子,中经贾谊、柳宗元形成湖湘文化原道的源头,到周敦颐重构儒道的《太极图说》、王船山“六经责我开生面”,魏源“技可进乎道”、“师夷长技以制夷”,谭嗣同锻造维新变法的思想利器《仁学》,直至毛泽东思想的形成,“流风所被,化及千年”,终于积千年之功,卓然独立于世。湖湘文化之精髓可概括为,“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经世致用、兼收并蓄、勤勉笃实、百折不挠”。
湖湘文化熏陶下的“湘军”曾为中国近现代社会的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晚清时期,以曾国藩为首的第一代“湘军”,把一个行将就木的清王朝延缓残喘;辛亥革命时期,以黄兴、蔡锷为首的第二代“湘军”,推翻了封建帝制;解放战争时间,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三代“湘军”, 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湘军”是湖湘人的骄傲,是千年湖湘文化的积淀,是湖湘人的精神动力。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发展37年来,湖南律师队伍逐步壮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律师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面对充满创新、发展与挑战的历史发展新阶段,湖南律师也应当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改革创新、发展自我,打造律师湘军品牌。
“高举湖湘文化旗帜、打造律师湘军”应秉承湖湘文化的渊源和精髓,准确把握湖湘文化的基本特征,加强如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经世致用”,加强湖南律师的政治意识。
“经世致用”就是强调要志存高远,胸怀天下,求解治国之道,要积极入世,致力社会实践。近代湖湘文化代表人物,都说得上是相应阶段上的政治活动家,他们在理论上、实践上实行的都是"学与政兼"。湖湘文化中的政治意识极为强烈,湖南律师要秉承“经世致用”的湖湘文化特征,关心政治、关心社会、关心经济,加强在各级党、人大、政协代表方面的参政议政能力,并在推进立法建设、完善行政管理、规范公共权力、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和价值。
二、“心忧天下”,加强湖南律师的公益服务意识。
范仲淹在湖南的岳阳楼留下了“先天下人之忧而忧,后天下人之乐而乐”的千古佳句。湖湘文化的一个鲜明的特点是以天下为己任,对国家、民族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心忧天下,情系百姓。湖南律师应当“心忧天下”摒弃“惟利是图、经济至上”的执业理念,进而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关注社会和谐稳定,并热忱于开展法律援助、参与信访调解及公益诉讼等实践工作,积极投身推动相关公益法律服务领域的立法和政策改革。
三、“兼收并蓄、敢为人先”,加强湖南律师的开放精神与敢为天下先的独立创新精神。
湖湘文化善于汲取外来文明成果丰富和发展自己,同时湖湘文化中也包含着一种通变求新、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兼收并蓄”就是博采众家的开放精神,是对湖湘文化开放意识的集中概括。而“ 敢为人先”,则意味着开拓创新、革故鼎新、求新求变、趋时更新,是勇敢精神和创新精神的统一。如魏源的“睁眼看世界,师夷长技以制夷”,曾国藩筹办洋务引进西方先进科学技术,毛泽东等人探索并成功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拯救中国的革命理论等等。湖南律师应当继承并进一步凝炼“兼收并蓄、敢为人先”的湖湘文化精神,以兼容、开放的思维来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律师行业管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规范以及内部运行机制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以创新、求变的思维来拓展律师服务领域、丰富律师服务内容、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和内涵,从而全面推进我省律师行业发展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四、“勤勉笃实”,加强湖南律师的勤勉、诚信、务实精神。
湖湘文化主张诚信、务实、倡导实事求是,在岳麓书院讲堂的上方,悬挂着一块匾额,上面题写的就是“实事求是”四个大字,这是湖湘文化精神的明显特征。湖南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始终秉承“勤勉笃实”的精神,诚实守信、敬业勤业、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五、“百折不挠”,加强湖南律师对事业的奋进拼搏精神。
百折不挠,在湖湘文化中尤其明显。曾国藩的“屡败屡战”,抗战时期,湖湘一大批抗战名将和湖湘儿女对侵略者的重挫,长沙保卫战、雪峰山会战,在三湘大地,演绎了多少可歌可泣的悲壮,以至于冈村宁次在给日本天皇的报告中哀叹“即便是武力征服中国,湖南亦实难统治”。
“我欲因之梦寥廓, 芙蓉国里尽朝晖”。毫无疑问,律师执业会面临各种矛盾和艰难,但湖南律师应继承和发扬百折不挠的湖湘文化精神,为律师事业的发展,为法制的进步,而不懈拼搏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