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公安部发出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看守所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场所,是刑辩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要场所,《看守所法》的制定事关被羁押人的人权保障、律师会见权的保障等重大问题,是广大律师长期以来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
《看守所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后,省律协高度重视,就对《看守所法(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并提出立法建议等进行了专门部署。7月初,由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牵头,启动了对《看守所法(征求意见稿)》的研究和提出立法建议工作,并通过《湖南律师网》、省律协官方微信等平台发出通知,号召全省律师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在省律协刑专委的主导和广大律师的积极参与下,截止7月13日,省律协共征集、拟定总体原则性立法建议4条,包括看守所应隶属司法行政机关、《看守所法》应突出人权保障和杜绝刑讯逼供等;具体条文修改意见50余条,重点对保障被羁押人人权、保障刑辩律师执业权利等条文依法、合理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上述意见建议已于7月13日提交公安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最高司法机关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我省政法部门也联合出台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范性文件,律师执业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在司法实践中,会见难等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今后,省律协将进一步积极主动作为,通过提出立法建议、促进出台规定性文件等举措,逐步推动解决影响律师依法执业的普遍性问题,为全省律师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