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工作岗位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公职律师
发布日期:2022-12-09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599

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全局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建设法治政府、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应紧紧围绕“公职”这一身份特性,立足于党和人民的需要,筑好法律风险防火墙、守好律师岗位责任田、当好普法教育宣讲员,发挥公职律师作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参谋和法律助手作用,自觉维护公职律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让人民群众在党委政府的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行为中感受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力量和温暖。

  2021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中法办发〔2021〕4号),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据统计,2021年,全国公职律师队伍超过7万人,但公职律师在工作实践中,仍存在职责定位不够明晰,履职能力有待提高,管理使用不尽科学等问题。公职律师必须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目标,站稳政治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切实担负起公职律师的职能职责,当好党委政府的决策参谋和法律助手。

 

  一、公心为先讲政治,筑好法律风险防火墙

  公职律师是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实践中,应以“公”为先,服务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当好决策参谋和法律助手。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建设法治政府,公职律师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基本要求,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毫不动摇、理直气壮地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必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满腔热忱投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去。

  二是要坚持依法决策,把关党委政府决策法律风险。党委决策行为和政府行政管理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复杂性,公职律师要发挥熟悉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的优势,结合党委政府的工作需要,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建议,防范法律风险。公职律师应积极主动的参加本级党委政府、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并从内容合法、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提高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建设的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规范党委政府的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三是坚持依法从业,把好具体行政案件法律关口。当下,“民告官”案件的公众关注度较高,政府能够正确应诉,是回应群众关切,减小法律风险的重要一环。公职律师要积极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国家赔偿等工作,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中,并为党委政府正确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提供法律建议,维护法律在群众中的权威性。

 

  二、公职为重强能力,守好律师岗位责任田

  公职律师既是政府工作人员,又是律师,要立足具体岗位工作需要,加强律师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更好的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

  一是要筑法治之基,强法律素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都离不开法治护航,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公职律师要围绕党委、政府重点难点工作,加强法规政策研究,为破解工作中的“急难险重”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并提供法律意见,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二是要行法治之力,强实践能力。相对于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在法律事务实践上锻炼不足,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党委、政府的法律事务实践机会,磨炼工作本领,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法律援助等各方面发挥专业优势,贡献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政府法律顾问、委托律师的合作机会,加强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增强法律实践专业能力。

  三是要积法治之势,强大局思维。公职律师要紧紧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既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着眼长远,从党委、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重点中心工作出发,通过开展社会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三、公正为上得民心,当好普法教育宣讲员

  公职律师必须牢牢把握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自觉维护公职律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让人民群众在党委政府的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行为中感受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力量和温暖。

  一是要以案释法,践行“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在发挥党委政府法律参谋和法律助手作用中,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要以督促法,坚守“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在参与本单位矛盾纠纷调处、突发事件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等工作中,公职律师同时要发挥好“法律守门员”作用,切实防止侵害公民合法正当权益的行为,督促行政执法理念转变,加强“柔性执法”“阳光执法”“亲民执法”,永葆各执法队伍“执政为民”的本色。

  三是要以言普法,提升“人人守法”的社会氛围。公职律师要结合工作需要,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严守公职律师工作纪律,积极搭建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沟通交流平台,树立公职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全社会形成“人人学法、个个守法”的良好氛围。



点睛网在线培训| 如法网| 用户登录
湖南省律师协会版权所有,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湘ICP备15009664号
主办单位:湖南省律师协会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省司法厅综合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