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力行,他是为普法步履不停的“追梦人”;以案释法,他是传递司法正能量的“排头兵”;笔耕不辍,他是贡献智识促立法的“思考者”……在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这条路上,作为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副秘书长、法律事务部部长,同时也是一名公益律师的谢鹏信念如磐、驰而不息。
自2020年担任公益律师以来,谢鹏积极投身长江大保护、湘江及其流域大保护、湖南省长株潭绿心大保护、湖南省护鸟营等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普法宣传,发挥专长助推新时代生态法治体系建设,获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身体力行,为普法步履不停的“追梦人”
受聘担任学校法治辅导员,为青少年讲授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课;深入园区精准答疑,助力企业扫除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盲区”;走进社区举办普法讲座,呼吁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保实践……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余,谢鹏依然马不停蹄。近年来,他前往社区、企业、学校,针对重点人群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讲三十多场(次)。
除了奔走在城乡普法一线,谢鹏还将普法阵地搬到了网络上。他开设个人快手号“小鹏守护青山绿水”和个人微博“小鹏生态环境普法”,通过互联网广泛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成为一名活跃于线上的环保普法达人。
众人拾柴火焰高,众人植树树成林。谢鹏深知,普法之路任重道远,仅凭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为了壮大普法志愿服务队伍,谢鹏协助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组建湖南环境公益律师行动网络,联合全省检察院、法院、专家、律师、环保组织和社会公众,建立高效的合力和宣传机制。目前,已有近100多名社会执业律师、公职律师加入该行动网络,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参与环保相关法律及政策的研究推动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或法律援助。
“我们的目标是全省14个市州,122个区(县)环境保护公益律师达到全覆盖,不断拓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的深度与广度,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谢鹏说。
以案释法,传递司法正能量的“排头兵”
“恪守环境公益律师的纪律,履行环境公益律师的义务,尽心尽责办好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益心为公,为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努力奋斗!”2022年,湖南“环境法律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培训班开班式上,被聘为环境公益律师的谢鹏作为代表,带领全体公益律师进行宣誓,铮铮誓言响彻整个会场。
在此之前,谢鹏在环保公益诉讼领域已深耕多年,他办理的非法捕捞、滥伐林木、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等环保公益案件达二百多件。其中最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件,当属“左某某滥伐林木案”。
2021年,左某某等四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了161株杉树,并销售获利。最终,不但要承担环境民事赔偿责任,还受到了刑事处罚,四人追悔莫及。
发生这类案件往往是由于涉案人员法律知识匮乏,法治意识淡薄。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身为律师的谢鹏暗下决心——不仅要做好法治的践行者,更要做好法律知识的传播者。
谢鹏认为,以案释法能够实现双向性、参与式的法律知识互动,是提升普法实效的好形式。因此,他注重环保公益诉讼实质化的效果,将承载着法律理性智慧的裁判文书变为最直观的普法宣传课件;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当庭赔礼道歉,将彰显公平正义的庭审现场变为最生动的环保普法课堂。通过一个又一个鲜活的典型案例,谢鹏不断引导公众信仰和崇尚法律。
笔耕不辍,他是贡献智识促立法的“思考者”
近年来,采取极端方式虐待、虐杀动物的行为屡禁不止。其中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原因,是目前我国关于虐待、虐杀动物的行为在法律规范中存在着空白。为此,谢鹏与其他70余位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联名提交了《关于增加“虐待动物”相关罪名的立法建议函》,提出将“虐待动物”相关行为入罪,并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增列相关条款。
立法是法治的起点,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因此,在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法治建诤言,为发展献良策,为民生鼓与呼方面,谢鹏始终不遗余力。
他参与编写关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知识读本《提升法律能力应对气候变化》一书,被纳入中国环境法治公益平台“环境法律能力建设计划”项目成果;他代表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向长沙市司法局提出关于《长沙市应对气候变化条例》的立法建议,并参与制定立法建议稿;他还就《湖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增加“立法目的”的建议。
一份份凝结心血的专业建议,一本本凝聚智慧的实用书籍,都是谢鹏法治情怀和为民之心的生动诠释。
“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下一步,我将继续加大环保公益普法宣传力度,让环保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谢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