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
发布日期:2022-04-25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807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的政治素质、服务能力和职业操守,努力建设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向的高素质人民律师队伍,以更高质量推动新时代律师工作发展,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根据司法部和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的要求及省司法厅党组的安排部署,省律师行业党委和省律师协会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精神,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向的高素质人民律师队伍,以更高质量推动新时代律师工作发展,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要求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是关系律师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全省律师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服务能力和职业操守,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定位和人民律师定位,深刻把握“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的目标要求:

  (一)始终坚持科学理论指引,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律师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博大精深的思想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把宏伟壮阔的法治蓝图转化为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模范实践者、积极传播者。

  (二)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要毫不动摇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要毫不动摇地深化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真正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引领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始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努力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要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起法律服务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解决好人民群众现实困难,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要满足好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四)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定位,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起草修改等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顾问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完善律师以案释法制度。要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法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面落实“一村一社区一律师”制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反映诉求。要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积极拓展法律服务范围,创新法律服务方式,促进法律服务和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要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切实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三、活动内容

  各地应围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的目标要求,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律师行业掀起人人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的热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读书班”活动。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协会(省直会员所党委和管委会)要组织律所和律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读书班”活动,全面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读书班应按市州和律所两个层面进行组织,律所的读书班应覆盖本所全体律师。各地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书目列入读书班必读书目,组织律师自学和集中学习,并通过读书会、研讨会、沙龙等形式分享学习心得体会。

  (二)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微宣讲活动。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协会(省直会员所党委和管委会)要组织律所和律师开展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主题的微宣讲活动。各律所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微宣讲预赛,各市州(省直会员所)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微宣讲初赛,并在今年8月15日前向省律师行业党委办报送一件优秀宣讲作品(含宣讲稿、宣讲PPT、宣讲人),省律师行业党委和省律师协会将在9月底前组织微宣讲决赛。微宣讲决赛结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优秀宣讲人赴各地开展巡讲。

  (三)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征文活动。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协会(省直会员所党委和管委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及目标要求撰写征文,征文格式应符合的要求。各律所党支部(设立了党委和党总支的律所应以各支部为责任主体)和未单独设立党支部的律所负责组织本所全体律师积极撰写征文,将全体律师的心得体会登载在本所简报、板报或宣传栏等平台上,并于今年4月底前向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办(省直会员所党委)提交1篇以上的征文稿件。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协会(省直会员所党委和管委会)应于今年5月15日前将征文稿报送至省律师行业党委办。省律师行业党委和省律师协会将组织征文评选,获奖名单和获奖作品将在省律协微信公众号、湖南律师网、《湖南律师》杂志上刊载、刊登,并向有关媒体推送。

  (四)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协会(省直会员所党委和管委会)要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及目标要求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并于今年3月底前遴选1-3名先进典型,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并报送至省律师协会办公室。省律师行业党委和省律师协会将以视频、图片和文字叠加的方式在省律协公众号、湖南律师网、《湖南律师》杂志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五)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以案释法活动。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协会(省直会员所党委和管委会)要根据本次活动的主题及目标要求,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收集本所律师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忠诚履行诉讼辩护代理和法律顾问职责的鲜活案(事)例,并按照明确的时间及数量要求,将遴选出的案(事)例分批次报送至省律师协会宣传部。省律师行业党委和省律师协会将在省律协公众号、湖南律师网、《湖南律师》杂志上设立“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以案释法专栏,持续推送精选的案(事)例,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协会(省直会员所党委和管委会)要将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周密部署,扎实完成各项任务。各地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和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确保主题活动在全省取得实效。本次主题活动设立优秀组织奖,并在年底督导考核中酌情加分。

  (二)全员发动,广泛参与。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协会(省直会员所党委和管委会)要迅速做好主题活动发动工作,丰富、创新、拓展活动形式和载体,形成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积极响应、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总结,注重宣传。各地在开展主题活动时,要注重挖掘工作亮点、特色,认真总结好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将活动推进情况按前述分工安排报送至省律师行业党委办、省律协办公室和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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