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守让党和人民满意的价值追求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发布日期:2022-11-22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1770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律师行业必须坚守让党和人民满意的价值追求,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一、律师必须忠诚向党,做党满意的好律师

  我们国家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是高度统一的,党的领导和党依法治国的方略最终目的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党的政策和主张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律师是人民的一份子,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参与依法治国,只有忠诚向党,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才能在正确的方向耕耘贡献,无愧于时代和人民。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绝不是一句口号,更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与中国国情完全契合,完全相适应的基本制度安排,是事关律师事业长远发展的政治制度安排。律师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跟党走,容不得任何质疑、动摇、含糊。只有与党同心同德,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律师工作始终方向正确,才能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引领促进我们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律师必须坚守人民立场,做好人民律师

  早在1957年2月22日,作为党中央机关报的《人民日报》就明确提出:“人民律师是人民的法律顾问,是审判工作的助手,是人民民主法制的维护者”。其后,《人民日报》也多次宣称“我们国家的律师,是为人民服务的”“做一个人民律师是光荣的”。1950年,刘少奇同志指出,旧的律师制度主要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旧律师专以个人的金钱收入为主要目的,我们要建设新的、为大多数人民服务的人民律师制度。1986年7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之际,邓颖超同志题词“人民律师无尚光荣”。

  2021年1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政治标志”。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彰显了真挚的为民情怀,为我们站稳人民立场、用法治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指明了前进方向。

  党和国家的任何事业都必然突出人民性这一特征。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迅速增长,作用日益凸显。作为法律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律师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重大,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执业活动全过程。在法治建设实践中始终站稳人民律师的根本立场,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做到执业为民。

  三、全面落实新时代律师职责定位的实践要求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与党同心同德

  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我们律师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的要求。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

  做好人民律师,必须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律师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凝聚奋进力量,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践行为民宗旨的实际行动,把个人追求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紧密联系,做与党同心同德的好律师。

  (二)坚持人民律师属性,践行执业为民宗旨

  党的根基、血脉、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律师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根本的任务就是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在新时代,要做好律师服务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执业活动的出发点、落脚点,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执业工作的评判标准,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执业发展重要方向,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要求落实到执业实践中。

  (三)努力提高专业能力,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中国法治建设需要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忠实于法律、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律师队伍 。做好律师工作,首先,要严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恪守执业纪律,维护行业声誉。其次,必须将专业作为立身之本,锻造专业本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代理、辩护能力,发挥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用心解决群众困难

人民律师应有时代担当,需回应新时代新要求,关注社会问题,熟悉发展动态,回应社会需求,承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发展和人民需要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同时,我们的律师服务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注重将法律服务与增进人民福祉相结合。律师个人应把业务发展、事业追求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涉诉信访、律师调解、村居法律服务、免费法律咨询等公益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奉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法治方法促进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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