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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推进乡村振兴中如何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研讨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1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844

各位律师:

省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联合长沙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湘潭市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娄底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定于11月16日举办“推进乡村振兴中如何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研讨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6日(周六)上午 9:00--12:00

地点:湖南富丽华大酒店附栋七楼聚慧厅(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88号)


二、举办单位

省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长沙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

湘潭市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娄底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


三、主题及嘉宾

(一)主题

“推进乡村振兴中如何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研讨交流

(二)分享嘉宾

杨  文  省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张作辰  长沙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陈文静  湘潭市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谢运君  娄底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四、参加人员

1.省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长沙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湘潭市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娄底市律师协会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2.全省社会律师、法援律师、两公律师和实习人员自愿报名参加。


五、参与方式

请有兴趣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报名,全场限额100人,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1月14日12时,本次培训无线上直播,未报名的律师将无法线下签到和参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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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记入继续教育培训4课时;

2.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会务负责提供中餐;

3.请参加人员于11月16日8:30-9:00在会场外签到,严格遵守纪律,按时、全程参加活动,不得派其他人员代为参加。

 

联系人:徐芳13107302884

 

           湖南省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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