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紧紧围绕律师如何更好的履行职责与使命,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积极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维护改革稳定发展的工作大局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会议认为,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律师既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自觉做到法律业务精通、办案技能娴熟、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良好。
会议要求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在发展自身业务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和法治建设,参与当地的立法、监督和科学决策,自觉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为落实湖南“十二五”规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行政法专业委员会还就2011年的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