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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省律协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在长沙召开
发布日期:2018-07-09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333

7月6日,九届湖南省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在长沙召开, 省律协会长杨建伟、省律协副会长江帆、湖南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周爱梧主任、湖南省律师协会汤力勃秘书长莅临指导工作,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刘新华主任和包晨亮、郭超、杨杰林、赵穗云、谢红梅副主任、颜佩秘书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刘新华主任就专委会四年工作的初步规划作了介绍;全体与会人员就2018年度工作计划和四年工作规划等事项展开了充分讨论,统一了思路,并就每年的主题活动与重点工作展开了积极部署;确定了主任、副主任的基本分工。下一步,专委会将根据工作规划做好执行工作,助推法律援助取得新进展。

在听取了专委会的汇报后,与会领导对专委会的工作计划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专委会的未来工作作出指示:

杨建伟会长指出,律师在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时要准确认识到,律师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做好法援的个案,还要将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进程作为己任。发挥整个律师行业的集体智慧,让更多律师有机会参与到援助工作中来。总结好相关的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帮助打好基础。

江帆副会长指出,作为一名律师在从事法援工作时要有更的格局和视野,不仅要完成后法律援助个案的本职工作,还应当就法律援助的制度完善、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犯罪预防、整个法援制度的宣传推广等方面发挥律师的主观能动性,将“援助”精神融入到整个律师行业的服务中去。

周爱梧主任指出,法律援助制度是中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件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为了进一步做好援助工作,这次专门成立了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希望能够充分利用好法援中心和律师行业的资源优势,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汤力勃秘书长指出,法援委要团结全省有志于法律援助公益服务的律师在三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做政治坚定、参加法律援助的律师都是有责任、有担当的法律人,能够充分认识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二是做定位清晰,能够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的法律人;三是做执行力强,沟通协作能力好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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