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8日下午,湖南省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在省司法厅扶贫联点村——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潭溪镇玄本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召开农村基层自治中小组长、村民代表法律地位及权责边界等热点问题座谈交流会,省律协农村委杨文主任和全体委员以及当地村民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一块参观了玄本村法治文化广场,向村组长及村民代表了解了该村村民自治的情况,随后召开了两个多小时的交流座谈会,省司法厅驻玄本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罗绍青代表玄本村对省律协各位农村委委员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会上委员们和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们详细交流了村民在基层自治中遭遇的难点和困惑,并解答了他们提出的在实践中遇到的事关广大村民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
据了解,自2018年3月16日省司法厅驻村帮扶工作队进驻玄本村以来,在省司法厅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帮扶下,实施各项扶贫惠民工程。目前90户363人成功脱贫,整村综合贫困发生率从驻村前的26.2%大幅降至1.44%。 经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3月17日发布拟摘帽公示后,玄本村正式脱贫出列。
会议认为,乡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以及农村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广大乡村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即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在村民自治中体现法治化水平,体现在化解乡村矛盾、修订村规民约、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各个方面,律师作为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部分,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水平,为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尤其在推动国家对农村基层治理的立法领域贡献智慧,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法律力量、认知法律尊严、增强法律信仰,从而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