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谈微版权
近日,随着网友对微博关注度的不断提高,微博版权保护也成为了不少网友热议的话题。今年10月,一场由“四大名爹”引发的“微博版权保护”全国研讨会在长沙召开,引起了社会对微博版权维权第一人孙钥洋的关注,同时也让微博版权保护和维权引发了讨论。今年11月,一场别开生面的微版权红酒沙龙再次让微博版权保护成为了焦点话题,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官、学者、律师还将这一问题延伸到了立法层面来探讨。
对此,近日湖南高校学术界有发起了关于坚持微博原创的倡议,法律界更有律师提出要倡议微博运营商加注“原创认证”,将微博版权的保护纳入立法的范畴。究竟如何看待微博版权问题?记者特别采访了一直以来践行微博版权保护和研究的湘潭大学硕士生导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平凡主任,请他解读新媒体时代,微博版权保护的相关问题。
记者:作为由“四大名爹”引发的“微博版权保护”全国研讨会发起人,您如何看待作家孙钥洋“四大名爹”维权事件?
陈平凡律师:“四大名爹”是哈尔滨作家孙钥洋在自己微博上发表的一条创作,该创作结合了社会热点事件和人物,具有丰富的内容。这也就是说,孙钥洋的维权是正当、合理、合法的维权。同时,“四大名爹”的维权事件,更是引发了律师界关于微博版权的探讨和研究。
记者:关于微博版权维权问题,当下是否有法可依?目前,又有什么法律条例规定加以说明?
陈平凡律师:依据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若“四大名爹”及其包含的内容具备原创性,则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记者:“四大名爹”引发的“微博版权保护”研讨会上,您作为“坚持微博原创倡议”的发起者,您如何看到您的倡议?
陈平凡律师: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觉得这是对法律权威的一种维护和倡议,更是对当下原创文化的一种倡议。活动率先在湖南师范大学和湘潭大学发起,继而引起湖南不少高校师生、法律届有关人士的关注和参与,效果不错,但我希望,有全国更多的有识之士共同关注和参与。
记者:研讨会上,您提出要倡议微博运营商加注“原创认证”,这是基于怎样的考虑呢?
陈平凡律师:我曾经做了一个倡议微博运营商加注“原创认证”的网络投票,九成的网友对倡议表示支持。在我看来,微博运营商如果可以加注原创认证,就和身份认证一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同时,我还以律师公函的方式,向新浪、腾讯发起了加注“原创认证”的倡议。
记者:微博的内容种类很多,具体可以细分为原创作品、新闻事实、转载、评论等等,从目前微博运营看,微博原创性这种保护该如何实施?
陈平凡律师: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微博,只要作者承诺内容为原创,运营商就可以给作者授予一个原创承诺标志,这样有利于作者取证,有利于维护作者的版权。
记者:我们看到,每条微博的长度为140字,文字不多,这对文字的原创性著作权认证会不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陈平凡律师:当然不会。作品的原创性应该结合其文学价值进行判断,而不是通过字数。正是因为在一般人的观念中,微博寥寥数语没必要上升到著作权的角度,才导致微博的相互抄袭现象泛滥。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具有原创性,理应得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因为权利小,而放弃保护。
记者:设立微博原创认证标志,其实也是在努力制止不注明出处的剽窃行为。能否为我们解释一下什么是剽窃行为?如何知道自己是不是犯了剽窃罪?
陈平凡律师:简单的说,剽窃,就是部分或全部复制原创微博,而不注明正确出处的行为。
记者:近日您带领您的团队率先入驻了星辰“微长沙”国内首家微博律师事务所,此后您又发起了微版权红酒沙龙,由此看来,您自己是律师界的微博达人。您如何看待微博版权立法问题?
陈平凡律师:从《著作权法》来看,我有考虑到建议立法修改增加一条微版权保护,加强对网络侵权的明文规定。我之前也有在微博上就此问题发起了投票,征求大家的意见,投票结果显示,百分之九十的网友支持增加微版权保护内容。
记者:微博版权沙龙专家、学者云集,腾讯、新浪微博运营商也有代表参加。大家的主要观点是?
陈平凡律师:微版权沙龙活动中,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微博版权值得关注。有不少知识产权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对微博版权保护纳入法律条文表示支持,但对于是否要当度立法,正反意见都有。我目前在起草具体条文,将代表广大网友向《著作权法》建言。
记者:目前的政策和法律程序尚不足以有效地处理网络版权的侵权问题,那么,您是否可以建议广大网友如何保护好网络著作权?同时,对于微版权维权您有何建议?
陈平凡律师:希望网友们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原创,支持原创。在转发微博时要注明作者及出处。在自己的微版权受到侵害后,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会一直关注微版权的发展,平凡律师团队愿意帮助微版权受到侵害的作者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