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备受媒体关注的“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再审二审开庭,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元春、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益华接受受害人乐乐(化名)家属的委托,免费代理此案。
2006年10月,时年11岁的乐乐(化名)被不法团伙强制卖淫并遭受轮奸案,至今已经近6年,两位律师在了解案情后,均觉案情重大,受害人很可怜,希望为乐乐讨回公道。庭审中,多名被告对主要犯罪事实予以否认,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