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我国民营企业已经跨过了萌芽期而步入黄金发展期,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了我国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据统计,2011年度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实缴税金占全省的50%以上,经济增加值约占全省GDP的60%,吸纳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省的80%以上,新增就业岗位约占全省的90%。但民营企业的风险意识与法律意识并没有随着地位的提升与财富的增长而相应增强,中国企业平均寿命为7.3年,民营企业仅为2.9年,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缺乏法律风险管理与危机管理的理念、投入、教育和服务。
潘志勇律师讲授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概论”,“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控”、“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管控”等三方面内容,对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特征、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种类以及怎样从管理的角度全方位构建风险预警防控体系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对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也是企业最为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从其管理的现状、风险的种类、风险产生的原因及怎样从制度、流程、文本进行了梳理,对重建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等进行了重点讲述;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是企业最为严重的风险,它给企业带来的可能是深度危机或毁灭性打击,潘律师通过统计数据的展示与现实案例的分析,向参会的民营企业家们阐述了一套完整的刑事法律风险管控体系,强调事前建立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防范于未然对企业与企业家们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