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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律师通过检察机关监督成功维护会见权利
发布日期:2013-05-17  来源:湖南律师网  浏览次数:89

58下午,在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及邵东县人民检察院的有力监督下,邵东县看守所安排了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彭东钫、许婷两位律师会见了尚未批捕、涉嫌贩卖毒品罪的在押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对10天前拒绝律师会见的行为进行了改正。

此前,426日上午930分,彭东钫、许婷律师执三证前往邵阳县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秦某某。邵阳县看守所以本案系公安部督办、邵阳县公安局已作出不准律师会见的决定,必须待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才能安排会见为由,拒绝了申请人的会见要求。两律师要求该看守所最迟在48小时之内安排会见。邵阳县看守所为规避48小时内安排会见的规定,要求邵阳县公安局于427日将犯罪嫌疑人秦某某转羁押至邵东县看守所。第二天下午3时许,两申请人在邵东县看守所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秦某某。邵东县看守所以异地羁押需要办案单位同意为由拒绝了辩护人的合法会见的要求。

因邵阳县公安局、邵阳县看守所、邵东县看守所侵犯了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两位辩护律师于54日依法向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违法行为确认申请,并要求邵阳市检察院责令邵东县看守所立即安排会见。

据悉,这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邵阳市首例因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律师通过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成功维权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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